心律失常联盟(A-A China )设常务委员会,现隶属于中国心律学会,她是由患者、患者团体、医护人员、医疗团体和专业人员组成的慈善联盟。
 
关于征集第30届天津市科技周 重点活动及做好相关工作的通知
 

  天津市科技周活动组织委员会

  津科组办〔2016〕1号

 关于征集第30届天津市科技周重点活动及做好相关工作的通知

  各部委办、区县、集团公司(局)、大专院校、科研院所、市级学术团体及有关单位:

  按照科技部、中共中央宣传部、中国科协的统一部署,今年5月14日-22日为全国科技活动周。我市将同期开展第30届天津市科技周活动,本届科技周将围绕“创新引领共享发展”这一主题,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科学传播活动。为做好科技周活动的组织策划工作,扩大活动的覆盖面与影响力,请各有关单位按照如下要求做好相关工作:

  一、面向全市征集重点活动。请各单位做好科技周活动的组织、筹备工作,认真填写《第30届天津市科技周活动计划表》(见附件1),并于2016年4月15日前将《第30届天津市科技周活动计划表》纸质版1份和电子版报市科技周活动组织委员会办公室(市科协普及部)。

  二、注意做好科技周活动的资料收集、数据统计和总结等工作。尤其是各单位开展的富有特色、形式和内容新颖的科普活动,要认真加以总结和汇总。

  三、科技周结束后,按照《天津市科技周活动优秀组织单位、优秀组织者评选办法》(附件2)的要求,做好优秀组织者的推荐工作(优秀组织单位由市科技周活动组织委员会评选)。

  四、2016年6月5日前,将科技周活动总结、优秀组织者推荐表(附件3)、科技周活动统计表(附件4)等文件纸质版各1份及电子版报送至市科技周活动组织委员会办公室(市科协普及部)。

  联系 人:市科协普及部 贾桂荣

  联系电话:27128948 27111200(传真)

  地 址:天津市和平区和平路287号

  邮政编码:300041

  电子邮箱:tjkxpjb@sina.com

  附件:1.第30届天津市科技周活动计划表

  2.天津市科技周活动优秀组织单位、优秀组织者

  评选办法

  3.第30届天津市科技周活动优秀组织者推荐表

  4.第30届天津市科技周活动统计表

  天津市科技周活动组委会办公室

  2016年3月17日

  附件1

  第30届天津市科技周活动计划表

  主办单位

  (盖 章)

  

  单位负责人

  

  电 话

  

  联系 人

  

  手 机

  

  单位地址

  

  邮政编码

  

  电子邮箱

  

  活动名称

  

  活动时间

  

  举办地点

  

  拟参加范围及人数

  

  经费预算

  

  活动形式

  及内容

  (300字)

  

  备注:1.每项活动填一表(此表可复制);

  2.活动时间和地点等项务必明确;

  3. “拟参加范围及人数”指所有参加活动的人员。

  附件2

  天津市科技周活动

  优秀组织单位、优秀组织者评选办法

  一、优秀组织单位条件

  (一)组织领导

  1.成立了以主要或主管领导任组长的科技周活动领导小组,并设办事机构,责任到人;

  2.结合本地区、本系统、本单位实际,研究制定出比较完善的科技周活动方案;

  3.有专项经费用于科技周活动;

  4.科技周活动结束后,认真组织做好总结表彰工作;

  5.按照组委会要求在规定时间及时上报总结、报表、光盘、照片等资料。

  (二)活动内容

  1.上报重点活动项目3项以上,并全部落实;

  2.领导带头,处级(或中层)以上领导干部参加科技活动人数达50%以上;

  3.针对不同对象安排活动,群众参与面达70%以上;

  4.活动有一定规模,形式新颖,内容丰富多彩,有特色,效果明显;

  5.所属基层单位均组织开展各类科普活动。

  (三)宣传工作

  1.充分利用新闻媒体、网络和现代化宣传工具大力营造浓厚的科技周氛围,如有线电视、广播、报刊、网站、博客、微博、局域网、电子彩屏、黑板报、印发资料、张贴科普挂图、布置科普橱窗、悬挂活动标语等;

  2.科技周活动期间在天津日报、今晚报、天津电视台、天津广播电台、北方网、人民网等新闻媒体上刊登、播出本单位科技周活动信息(附复印件或说明);

  3.组织开展群众喜闻乐见的科普活动。

  二、优秀组织者条件

  1.热爱祖国,甘于奉献,积极参加社会公益活动;

  2.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在组织、实施科技周活动中成绩显著;

  3.在指导基层单位开展科普活动中,开拓工作思路,创新科普活动形式,组织的科普活动有特色、有影响,深受群众欢迎。

  三、评选办法

  (一)评选范围

  1.优秀组织单位评选范围:各部委办、区县、集团公司(局)、大专院校、科研院所、市级学术团体及有关单位;

  2.优秀组织者评选范围:凡符合优秀组织单位评选范围的单位均可推荐优秀组织者,其名额分配是:部、委、办各2-3名;区县(不含滨海新区)、开发区各6名;滨海新区24名;集团公司(局)各4名;大专院校、科研院所、企业科协各2名;市级学术团体各1名。有关单位依同级单位标准办理。

  (二)材料要求

  请各单位于6月5日前将申报优秀组织单位的总结材料(2000字左右)、《优秀组织者推荐表》、《科技周活动统计表》纸质版各1份和电子版及科技周活动照片10张(电子版刻录)一并报市科技周活动组织委员会办公室。上报资料不退,由组委会存档。报送材料要求实事求是、翔实具体,加盖单位公章。逾期不报视为弃权。

  附件3

  第30届天津市科技周活动优秀组织者推荐表

  姓名

  

  职务(职称)

  

  电话

  

  单位

  

  主要事迹(内容包括:主要做法、组织形式、具体事例、经费使用。字数限制在1500字以内,可另附页)

  所

  在

  单

  位

  意

  见

  (盖 章)

  年 月 日

  组

  委

  会

  意

  见

  (盖 章)

  年 月 日

  附件4

  第30届天津市科技周活动统计表

  单位盖章:

  单位名称

  

  联络员

  

  地 址

  

  邮编

  

  电 话

  

  是否成立了科技周领导小组

  

  核拨科技周专项经费(万元)

  

  二级单位总数

  

  处级以上领导干部总数

  

  参加活动单位数

  

  

  参加活动领导干部总数

  

  

  报告会(场)

  

  研讨会(场)

  

  

  参加(人次)

  

  

  参加(人次)

  

  

  影视展播(场)

  

  知识竞赛(场)

  

  

  参加(人次)

  

  

  参加(人次)

  

  

  咨询服务(次)

  

  办专刊(期)

  

  

  参加(人次)

  

  

  印发(份)

  

  

  科普现场会(场)

  

  实用技术推动会(场)

  

  

  参加(人次)

  

  

  参加(人次)

  

  

  志愿服务活动(次)

  

  展览(个)

  

  

  参加(人次)

  

  

  参观(人次)

  

  

  座谈会(次)

  

  文艺展演

  

  

  参加(人次)

  

  

  参加(人次)

  

  

  慰问科技工作者(人数)

  

  帮助科技人员解决问题(个)

  

  

  参加领导(人数)

  

  

  被帮助(名)

  

  

  召开表彰科技人员会(次)

  

  编印科技成果论文集(种)

  

  

  表彰(人数)

  

  

  印发(册)

  

  

  开放生产线(条)

  

  开放实验室(个)

  

  

  参观(人数)

  

  

  参观(人数)

  

  

  举办培训班(次)

  

  技术比武(场)

  

  

  培训(人数)

  

  

  参加(人数)

  

  

  组织义诊咨询(次)

  

  举办学术会议(场)

  

  

  接待(人数)

  

  

  参加(人数)

  

  

  提出合理化建议(条)

  

  推广工业新技术新成果(项)

  

  

  采纳(条)

  

  

  预计效益(万元)

  

  

  科普集市(场)

  

  组织科技下乡(次)

  

  

  参加(人次)

  

  

  参加科技人员(名)

  

  

  出科普版报(期)

  

  散发科普资料(种)

  

  

  其中健康知识内容(期)

  

  

  散发(万份)

  

  

  有线电视播出(次)

  

  有线广播播出(次)

  

  

  累计(小时)

  

  

  累计(小时)

  

  市级报刊、电台、电视台报道(条)

  

  彩屏宣传(块)

  

  单位电视台、广播站、报刊报道(条)

  

  

  累计(小时)

  

  天津市科技周活动组织委员会 2016年3月17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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